小燈泡案二審宣判 王景玉無期徒刑!(有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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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8 мар 2025
  • #王景玉 #小燈泡 #精神障礙 #二審 #精神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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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42

  • @y.t._tsao
    @y.t._tsao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真的無法理解,一個殺人犯都不尊重別人最基本的生存權了
    我們幹嘛尊重他的狗屁人權
    同意理事長的發言
    我們的司法、這些自以為高尚的玩法人,太重視、保護這些罪犯了

  • @jungha496
    @jungha496 6 лет назад +11

    其實精神疾病只是剛好給法官一個好的理由免死,因為法界或者社會都知道目前的法官都不願意作為劊子手,所以殺一兩個人基本上都不會被判死的。這事實其實在好幾年前的"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就已經討論很多了。

  • @jennifer0513
    @jennifer0513 6 лет назад +1

    管你有什麼故事,或者有什麼病,今天你隨便找個無辜的民眾下手,更何況是小孩子,就是不對。你有什麼辛酸苦乾我們屁事啊,要是這樣每個有精神病的都隨便殺人這樣台灣還能待人嗎?叛什麼無期,在台灣無期徒刑可以假釋欸WTF。不叛死沒關係,但可以不要把這種人放出來嗎

  • @ping321ggg
    @ping321ggg 6 лет назад +5

    請大家質問各候選人,支不支持執行死刑,不支持或不表態的通通不要投票給他,還有政黨票也一樣

  • @沢城あきら
    @沢城あきら 6 лет назад +5

    47:49 不是太禮遇加害人,而是協助被害人太不足。這個問題一定要正視!

  • @paulsai0720
    @paulsai0720 6 лет назад +24

    精神障礙者殺死正常人,正常人就該死,精神障礙就接受治療,還有可能回歸社會,回到正常生活,是非正義都顛倒了,越看讓人越憤怒

  • @99tooold
    @99tooold 6 лет назад +8

    反正你被殺是你活該你就該沒有人權,殺人犯就要同情就要人權就對了

  • @goodby3927
    @goodby3927 6 лет назад +5

    應該在給他個機會給他把菜刀,跟那些反死的法官跟廢死送去小島生活一陣子,最後在來問問剩下活的那些的意見是怎樣

  • @MRTY323
    @MRTY323 6 лет назад +4

    我只知道這個判決讓許多老百姓對司法機制很失望。

  • @spencerlai219
    @spencerlai219 6 лет назад +1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比較可以接受。 有期徒刑上限由30年提高到100年;如此判個有期徒刑60年,其假釋門檻也比無期徒刑的25年假釋門檻為高。

  • @CC-js6uy
    @CC-js6uy 6 лет назад +3

    一群神專家所能得到的最後結論就是 ---- 出事情時,警察丟給法官,法官丟給精神科,精神科丟給警察, 這中間一切都是為了讓大家有工作賺錢, 就算付不出錢直接擺爛,我們也要一起用愛來支持, 大家說,好不好~~~~?(選舉要到了,這些專家們也需要大家的熱情支持、情義相挺、好康到相報)

  • @relinchang2153
    @relinchang2153 6 лет назад +4

    吸毒導致知覺失調、問題是吸毒還是知覺失調、同樣的酒駕致死問題在酒駕還是致死。

  •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6 лет назад +2

    精不精神病、悔不悔悟跟判不判死有何關係? 濫殺無宰者就算有病或悔悟對被害人及家屬來說也無法逆轉讓人復活, 把別人生命奪走自己卻還享有生命,殺人犯的精神病和悔悟是多有價值?有價值到同時可以享用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就算真的有病或悔悟對被害者來說也是價值低廉, 何況還可能是假的.

  • @voiceofhopepublishingcompa7740
    @voiceofhopepublishingcompa7740 6 лет назад

    10:42的表格日期有問題
    2018/7/5,二審最後辯論.....
    2018/7/3二審宣判
    怎麼會宣判後辯論???
    此影片發布日期為20187/3..............此時已經知道7/5將會發生的事!!??

  •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6 лет назад +2

    當法律不合社會期待時,該做的是修法,而不是把現有的法律當成顛撲不破的真理與聖旨; 當法官的判決讓這社會中大多數的人覺得不公平時, 法官還能勝任這個國家人民賦予的判決職務嗎? 人民還願意花納稅錢託付審判的權力給法官嗎? 期待有天能立法罷免不適任法官.

  • @go471208
    @go471208 6 лет назад +3

    殺人者有教化可能,有人權? 那無辜被殺的人權何在?誰來保護?

  • @saber6596
    @saber6596 6 лет назад

    去年有人提出廢除兩公約 以下是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回應:
    感謝您的提案。 因兩公約涉及面向廣泛,包括生命權、人身自由、信仰自由、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財產權、工作權、健康權、受教權等,非僅涉及廢除死刑單一項目。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透過自身立法及批准方式,宣示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在國際及國內層面上,均有深遠意義;除降低政府機關侵害人權的可能性,並保護人民多方面的基本人權,對人民權益的保障更趨完善。另鑒於我國在立法、批准及執行兩公約後,倘又宣布廢止或退出《公約》,非但違反聯合國人員委員會相關規範,且對我國人權保障及國際形象有極負面之影響,似不宜輕言廢除或退出國際公約。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
    乾脆百萬人北上上凱道遊行抗議!包圍法務部 立法院 當面遞出陳情書並要求廢除兩公約以及立法不管殺人犯有無精神異常都以槍決處裡!!!
    以代表全國人民的憤怒!!! 不廢除兩公約死刑無法完全執行落實 不然以後死刑在台灣只是"掛名的"

  • @Lin-pn1ob
    @Lin-pn1ob 6 лет назад +2

    講那麼多 法官你辛苦了 不用在煩這些事了 你直接把他放出來就好 我們民眾自己來處理他 政府法官都說他可以教化 沒有錯!! 但是做那些事要錢 沒關西 你錢好好留著 我們大家幫你教化他 快速又有用 而且是免費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幫忙 給他好好教化一下

  • @mole2100
    @mole2100 6 лет назад +1

    真正得精神病的不會去殺人好嗎? 更遑論斬首小孩子。真正的精神病患發病起來最先做的明明都是自殘用頭撞牆亂叫割手腕或整個人捲曲在地抖動,像兇手明確做出拿起做案工具徒步到商場尋找目標的這種策畫犯罪的智慧行為,明明就是典型的psychopath裝精神障礙想要脫罪。反正沒有陪審團制,台灣的司法就永遠不可能公正。

    • @drsecu4352
      @drsecu4352 6 лет назад

      噗哈哈哈哈哈www你是不是沒營養的電視節目看太多才會對精神疾病有這種離譜的誤解啊www笑死欸

  • @peifen1011
    @peifen1011 6 лет назад

    字幕已經上完了,團隊有需要的話,再到後台確認囉。
    附上逐字稿完整檔案,紅色字為不確定的部分,就由節目團隊來確認比較好~
    【電視節目逐字稿】2018/07/03 (二) 公視《有話好說》小燈泡案二審宣判 王景玉無期徒刑!
    tinyurl.com/y79v6y7m

  • @ritalin4277
    @ritalin4277 6 лет назад

    題外話。記不記得案件發生後,小燈泡的媽媽被罵「必娶媽」?是不是因為她的什麼主張 讓原本氣憤填膺、跳出來為死者不平的旁觀者改變了支持的立場?

  • @jason86012900
    @jason86012900 6 лет назад +15

    讚! 35歲進去關,25年後假釋,剛好60歲還可以再殺2個!謝主龍恩!!

  • @georgeli8845
    @georgeli8845 6 лет назад +1

    恩啊ˇˇ 現在也研究到犯罪和基因有關了..
    和身體裡面的細菌也有關係了~
    反正做錯事都跟自己沒有關係都是they 的錯~“
    都是社會的問題, 都是有病..

  • @todoo2319
    @todoo2319 6 лет назад +1

    沒內容

  •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6 лет назад +1

    受害者的生命,受害者家屬期待的公道與正義,就讓一群照樣吃得下飯, 照樣笑逐顏開的法律人秤斤論兩賤價而沽,法院儼然人命Outlet中心,根本國家暴力與霸凌

  • @jacquelinecar435
    @jacquelinecar435 6 лет назад

    实在心痛!

  • @RebeccaYen
    @RebeccaYen 6 лет назад

    法官說有教化可能,法官又不負責教化,判完拍拍屁股走人,社會成本全民負擔
    就算廢死配上實質終身監禁也有很大問題,監獄很難管吧,這種關一輩子沒希望出來的在監獄應該是老大,反正沒什麼可失去了!

  • @advYoyo777
    @advYoyo777 6 лет назад +2

    分屍兇嫌必須死!!

  • @kaiwang8562
    @kaiwang8562 6 лет назад

    會犯下這種罪行的,根本就已經不是正常人了,有精神疾病或人格扭曲也不意外,或許不是罪犯本身想要變成這樣,但以群族的安全及被害人家屬的立場來看,罪犯其實已經不太適合活在這個社會了. 研究罪犯的行程當然是要執行,但這不因該是不處死的理由.....罪犯多的是...讓專家研究不完的.

  • @kkl633
    @kkl633 6 лет назад

    司法像那惡夢夜,離我遠近不可知
    今日亂我心,多煩憂
    被判死刑不執行,終生監禁不肯立
    我要法律作什麼
    廢死是要壞人笑,還是要讓好人哭
    教化兩個字,免死牌
    是要問一個明白,還是要裝作糊塗
    要關多久能教化
    看似個和平社會,會安全的年代
    可是誰又能擺脫人世間的傷害
    可悲世界,魑魅魍魎
    在人間已是顛,何處去求青天
    不如溫柔同眠

  • @呂博智
    @呂博智 6 лет назад

    一個沒有行為辨識能力,有殺人可能性的精神障礙者,可以滿大街的亂走,那不就跟放一頭老虎在大街上走一樣嗎?醫生只會診斷精神障礙,那處置呢?是監管還是隔離,藥物改善的狀態,根本沒人去跟進,非得到殺了人,才要去處置,一直在幫加害者減刑,那被害者誰來維護他的權益,正常人該死嗎?

  • @yinchiehliu7206
    @yinchiehliu7206 6 лет назад

    林瑞斌是法官嗎?

  • @polyasia
    @polyasia 6 лет назад

    50:08 這教授不知所云。監獄塞爆跟無期徒刑假不假釋,豈可混為一談。
    台灣因毒品罪而入獄的人數逼近台灣監獄罪犯的一半。應該解決的是毒品氾濫的問題。

  • @藍海玥
    @藍海玥 6 лет назад

    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或者 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 是司法部長和法官; 因為兇手很清楚殺人之意義而計畫殺人和如何購買凶器,而且懂得挑選無力抵抗之對象, 但是法官竟判定這樣的行凶是思覺失調症的俘虜, 這判斷難道不是出自沒有辨識能力或是顯著降低嗎 ??? OMG! 神哪 ! 我們到底挑選出了麼樣的官啊?

  • @jensonchu
    @jensonchu 6 лет назад +1

    一群人一直說要保障精神病的人權,那被害兒童的人權誰來保護?

  • @nylrobert
    @nylrobert 6 лет назад

    要求死刑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 返回社會再犯案機率大

  • @hamlockliu
    @hamlockliu 6 лет назад +12

    民主的精神是少數服從多數,而民進黨很多主張都是少數綁架多數。

    • @10hanabi
      @10hanabi 6 лет назад +1

      確實民進黨空有進步思維,卻自詡為最會溝通的政府是個天大謊言,但人權議題是不能逕用多數決的,難道我們可以投票把郭台銘的財產瓜分?

    • @yinchiehliu7206
      @yinchiehliu7206 6 лет назад

      Hamlock Liu 民主進步黨?該是時候考慮改改黨名!ㄧ點都不進步。

  • @king9952000
    @king9952000 6 лет назад +14

    我突然有非常希望中國大陸趕快來接管台灣的想法。

    • @大老爺-h7c
      @大老爺-h7c 6 лет назад +2

      郭彥廷 是啊!中國來了老兵可以月領75人民幣,抗議就會被打死,好棒棒喔!

    • @king9952000
      @king9952000 6 лет назад

      大老爺 喔 真的嗎?

    • @大老爺-h7c
      @大老爺-h7c 6 лет назад

      郭彥廷 當然啊!在中國老兵月領七十五,來台灣或許能給台灣老兵六十五人民幣吧?也許沒抗議也有機會被打死,這樣當然是中國最好啊!可以讓你早死早超生,真有夠仁慈的共產黨是吧!

    • @king9952000
      @king9952000 6 лет назад +3

      大老爺 你是廢死聯盟嗎?
      這議題我聯想的是中國對重刑犯包括販毒詐騙集團處理方式。反觀台灣

    • @leizhang8423
      @leizhang8423 6 лет назад +1

      脑子有病吧,说的跟你认识多少大陆老兵一样,月领七十五人民币还有人当兵吗?想黑大陆智商都不够。

  • @徐欽煌
    @徐欽煌 6 лет назад

    司法是不可信的!他媽法官不可信(不是法律不可信),還有某些(快過半)媒體是萬萬不能信的。

  • @吳宇慧-u3i
    @吳宇慧-u3i 6 лет назад

    世界建議都殺人還要保障人權這樣縱容這些人會釀成更多殺人事件

  • @1dmho960
    @1dmho960 6 лет назад

    55個讚是怎樣

  • @DaddyMi777
    @DaddyMi777 6 лет назад +1

    偽善的社會,台湾目前負擔不起!

  • @郭鴻爺
    @郭鴻爺 6 лет назад +1

    太扯-司法你眼瞎了嗎這種人不用判死

  • @吳宇慧-u3i
    @吳宇慧-u3i 6 лет назад

    世界建議如果王景玉鑽法律漏洞這樣的人法律還要縱容他嗎

  • @哲-u8j
    @哲-u8j 6 лет назад +5

    討論有用嗎 不是已經實質廢死了

  • @Herbert5430
    @Herbert5430 6 лет назад +1

    2018/7/5辯論
    2018/7/3宣判是什麼鬼....

    • @大老爺-h7c
      @大老爺-h7c 6 лет назад

      Herbert Tsai 7/5辯論是為三審,現在是二審。

    • @大老爺-h7c
      @大老爺-h7c 6 лет назад

      王盈慶 死刑不都是三審定讞的嗎?

    • @劉泰谷
      @劉泰谷 6 лет назад

      要看二審敗訴要不要上訴三審 不上訴就由二審判決來判

  • @胡宸溍-g7w
    @胡宸溍-g7w 6 лет назад

    一個劇情戲。
    律師問在場證人。犯人腰帶是什麼形式,沒人回答的出來。律師說這些證人可能看錯所以不可靠。律師說我現在請醫生跟志工出來作證。
    一個在場的不能當證人,一個不在場的卻有強勢的作證能力。真是有趣的法律。

    • @胡宸溍-g7w
      @胡宸溍-g7w 6 лет назад

      是啊!所以殺人者不能以精神問題當借口。

    • @胡宸溍-g7w
      @胡宸溍-g7w 6 лет назад

      是啊,所以精神醫生幫殺人者出具證明時,基本上是犧牲多數精神患者的權益。基本上歧視精神患者就是這些醫生,因為他們幫殺人者鑑定的,說精神有狀況時會殺人的。只是無意識。

  • @刘文-i7h
    @刘文-i7h 6 лет назад

    我觉得判的重了,判他3天出来,我觉得第2天他就得死,

  • @jasonlgk0212
    @jasonlgk0212 6 лет назад +7

    爛透了,應該判無罪,把牠放出來啦!

    • @ca-boom8569
      @ca-boom8569 6 лет назад +2

      Liu Joepope 由私法來處理

    • @Onio638
      @Onio638 6 лет назад +3

      由私刑處理也不錯,前期可以讓這些社會敗類把他們的"鳥"關起來,不浪費社會成本。
      但私刑的問題在於,每個人為自己的權益及尊嚴施行私刑先天的條件都不一樣,所以中產以下的鄉親們,想要安居樂業,還是乖乖把這差事交給公權力吧,別和某些少根筋的網紅起舞。

  • @lostkingclark
    @lostkingclark 6 лет назад

    歧視精神疾病患者讓他有殺人特權(正常人的殺人犯也可裝瘋賣傻了可免死

  • @ca-boom8569
    @ca-boom8569 6 лет назад

    建構社會安全網???又把問題推給警察???

  • @xunerlua614
    @xunerlua614 6 лет назад

    这个高院发言人的面相··· ···

  • @流星雨-r4k
    @流星雨-r4k 6 лет назад

    同婚跟廢死這兩項是嚴重違背台灣的主流民意,不要老是要拿歐美國家來比較,台灣的社會民情與歐美不同硬要執行只會增加民怨。

  • @shaynelin2660
    @shaynelin2660 6 лет назад +1

    這主持人是誰拉XDD

    • @shaynelin2660
      @shaynelin2660 6 лет назад

      不過說實話,右邊兩位說的比較理性~

  • @jasonlgk0212
    @jasonlgk0212 6 лет назад

    看來黃大道長的案子接一百年都接不完了

    • @johnbush2708
      @johnbush2708 6 лет назад

      Liu Joepope 他是義務不收錢的,他道德仁義自視甚高,

    • @jasonlgk0212
      @jasonlgk0212 6 лет назад

      Laubad Lin ???我有說牠收錢?????

  • @mistoffelees
    @mistoffelees 6 лет назад

    這個主持人的口條也太差了吧!聽他講話並理解他的語意真是費力。

  • @yhazn9109
    @yhazn9109 6 лет назад

    終於換了一個主持人 以前那個肥仔帶風向

  •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6 лет назад +2

    精不精神病、悔不悔悟跟判不判死有何關係? 濫殺無宰者就算有病或悔悟對被害人及家屬來說也無法逆轉讓人復活, 把別人生命奪走自己卻還享有生命,殺人犯的精神病和悔悟是多有價值?有價值到同時可以享用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就算真的有病或悔悟對被害者來說也是價值低廉, 何況還可能是假的.

  • @pproseyang2565
    @pproseyang2565 6 лет назад +1

    當法律不合社會期待時,該做的是修法,而不是把現有的法律當成顛撲不破的真理與聖旨; 當法官的判決讓這社會中大多數的人覺得不公平時, 法官還能勝任這個國家人民賦予的判決職務嗎? 人民還願意花納稅錢託付審判的權力給法官嗎? 期待有天能立法罷免不適任法官.